【档案·三】
你二十六岁那年,第一次坐在审讯室的单面镜后面。
你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:供述不是事实,供述是关系。
那年你写了一篇论文,题目是《审讯中的情绪锚点》。你在论文里说:一个人说谎的时候,身体会有反应;但一个人说真话的时候,身体也会有反应。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”他有没有说谎”,而是”他想不想让你相信”。
他想让你相信什么,他就会给你什么。
你三十四岁那年,你已经很有名了。有人请你去帮一个案子。
那是一起灭门案。一家四口,死在春节前三天。凶手用了一把菜刀,砍了四十七刀。现场没有指纹,没有脚印,没有目击者。
你在案卷里挑了一个人。
他是被害人的邻居,十六岁,智力偏低,说话的时候会把”昨天”说成”前天”。他母亲说他从小就怕生,见了人会躲到门后面。
你和他谈了十一次。第十一次,他哭了。他说:是我干的。
你让他把这句话说了三遍。第一遍他说得很快,第二遍他停顿了,第三遍他说得很慢,一个字一个字。
你把这三遍都录了下来。
你在报告里写道:嫌疑人供述稳定,情绪反应与案情匹配,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他被判无期。第二年冬天,他在监所里用床单结束了自己。
你在那年发表了《论虚假供述的心理机制》,写了三百页。书里有一段话,后来被引用了几百次:
虚假供述不是谎言。虚假供述是一种求助。
那本书得了奖。
领奖那天你穿了一身很合身的西装。你在台上说:我们要相信科学。
你下台的时候,有一个人给你递了一杯水。你没有看他。你只是接过来,喝了。
水是温的。
你记得那个温度。你记得很多年。
一
第五天早上,沈砚没有来吃早饭。
这一次没有人慌张。七点十分程雪到了,七点十五分陆秉文到了,七点二十分周晚到了,七点二十五分邹明远到了,七点三十分我到了。长桌上少了两个位置:何绍棠的位置空着,沈砚的位置也空着。
没有人问沈砚。
我坐下的时候看了一眼那两个空位,发现所有人都在做同一件事——他们都在数人。
我也在数。六个人,七个座位,两个空位。
而我在数的时候,忽然意识到一件很奇怪的事:这桌人已经默认了”少一个人”这件事是可以接受的。前天的何绍棠,昨天的裴伯,今天的沈砚。三天,三个空位,而这个空位每多一个,剩下的人吃饭的速度就快一点。
这栋房子在教我们习惯。
“我去看看。”——说这句话的是程雪。她站起来,把餐巾叠好放在桌上,”沈先生可能是睡过头了。”
她的语气很平常,平常得像在说一件不重要的事。
我看着她的背影。她走上楼梯,一步一级,走得不快,西装外套很合身,肩膀的线条很直。
我那时候在心里写下的不是”她要去查看现场”,而是一个更小、更冷的句子:她早就知道沈砚不会下来。
二
沈砚的房间不在二楼。他的房间在三楼西侧最里面那一间,原来是书房——裴伯把它整理出来给沈砚住,因为沈砚在请柬的回执里写了一条:需独立书桌,须避人。
我上楼的时候,走廊里已经站了四个人。
门是关着的。程雪站在门前没有碰门把手,两只手垂在身侧。
“门锁着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。”邹明远说。
“因为我敲了。我敲了六次,里面没有人应。”
陆秉文走上前,先蹲下去看门缝,然后站起来看门框。”这是暗锁,插钥匙的。这种锁从外面锁上,要用钥匙转两圈。”
“钥匙呢。”
“在门里。”
我走过去,从程雪旁边凑到门边。门缝很窄,几乎不漏光,但有一线很淡的、橘黄色的光从下面透出来。
“里面亮着灯。台灯。”
所有人都不说话。
我在那一刻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:如果钥匙在门里,那么这扇门只有一个开法——从里面开。
而里面那个人已经死了。
所以这扇门,等于是一堵墙。
三
撬门花了八分钟。陆秉文用的还是那根铁撬和凿子,这次是暗锁,比木闩难对付。他撬了两次,第一次没动,第二次把锁舌别弯了。
门开的时候,有一股气味涌出来。不是臭味,是一种很浓的、有点甜的、像水果放久了的气味。
我站在门口,先看见的是灯。书桌上有一盏黄铜台灯,罩子朝下,光聚在桌面上。
桌上有一杯酒,水晶杯,很小,只有半杯,深红色的,在灯下像一块凝固的东西。酒杯旁边放着一个白色的药瓶,没有盖子,瓶口朝上倒在桌上,瓶身滚出了大概十厘米。
瓶子里是空的。
再往旁边是一张纸,压在台灯底座下面,露出一半,纸上写满了字。
沈砚坐在椅子上,背对着门,面对着书桌。他的头微微低着,像是睡着了,又像是在看桌上那杯酒。左手垂在椅子扶手上,右手放在膝盖上。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家居衬衫,袖口卷到手肘。
他死了。
我掏出录音笔按下红色按钮:”第五天,早上七点四十一分。沈砚,四十四岁,犯罪心理学家。”
我停了一下。”死在自己的书房里。门是用钥匙锁的,钥匙在他自己的口袋里。窗户关着。桌上有一杯酒,半杯,一个空药瓶,一封遗书。”
我把录音笔关掉,站在那里,忽然觉得很难受。
不是害怕。是一种别的东西——像是一个人第一次看见自己的老师摔倒。
而更难受的是另一件事:我在这时候想的居然是他的课。我十几年前上过他的讲座,坐在最后一排。我当时觉得那个人讲得很好。一个人在你心里是一座讲台,现在这座讲台弯着腰坐在一把椅子上——这个落差,比他死了这件事更让我难受。
四
邹明远第一个进去。这一次他没有犹豫,走到沈砚旁边蹲下,先看脸,再看手。
“瞳孔,散大,两侧等大。皮肤——“他伸手翻开沈砚的眼皮,”结膜有出血点。口唇紫。手指——“他把沈砚的右手翻过来,”指甲床发紫,甲床下有出血点。”
他站起来。”呼吸中枢抑制。是药物,中枢抑制类药物,大剂量。”
“多久了。”
“尸僵:肩部、颈部已经硬了,下颌硬,四肢还没完全硬。死了大概八到十个小时。”
“那就是昨天夜里。”
“几点。”
邹明远想了想。”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。”
我在心里记下这个时间。沈砚每天晚上十一点喝一杯酒,写日记,吃药。
十一点。
这栋房子里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十一点。
五
程雪拿起桌上那张纸。她拿得很稳,读的时候脸一直很平静,读完了把纸放下。
“他说的是那桩案子,二〇〇四年的那起灭门案。”
“哪一桩。”我说。
她看了我一眼。”你没有听说过?那年很有名。一家四口被杀,凶手是一个十六岁的邻居男孩。案子是沈先生协助侦破的。他一直觉得,是他逼那个孩子认罪的。”
她把纸推到桌子中间。”这上面写得很清楚。他写:’我用了十一次审讯。第十一次他哭了。是我让他哭的。’他还写:’那本书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给自己的辩护。’”
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很平,像在念一份别人的材料。”结论很明显。他自杀了。”
门边没有人说话。
“程律师,你怎么知道是自杀?”
“因为现场。第一,门从里面锁着,钥匙在他自己口袋里。第二,遗书是他的笔迹。第三,药瓶是空的,而且是他自己的药。第四,他一直在写日记,写这一类的东西。”她一条一条地说,说得很清楚,”第四点是关键。你们看过他的日记吗?”
没有人回答。
“我看过。他刚来那天,我在客厅里,他把本子落在沙发上了,我翻开看了两页。他每天写日记,写的都是这些——回忆,忏悔,自我分析。他每天都写自己’曾经犯下的罪’。所以他写遗书这件事一点也不奇怪。”
“他每天都在写遗书。”
我站在门边听着这段话。
听得非常仔细。
因为这段话本身,就是一个律师在结案。她在用一种不容置疑的、像宣读判决书一样的节奏,把这间屋子里唯一一个还没有被命名为”自杀”的东西,命名为”自杀”。
而我在那一刻想到的是另一件事:一个人如果真心认为这是自杀,她不用讲得这么快。
六
我走到桌边弯下腰,看那张纸的最上面一行。
那一行字写得很工整,笔迹很稳,笔画有力,间距均匀。
那是一行标题。
我读了出来:”关于二〇〇四年案件的情况说明。“
房间里安静了一下。
“什么?”陆秉文说。
“标题。他给这张纸写了个标题。”
我把纸拿起来举给所有人看——最上面一行居中,写着几个字:关于二〇〇四年案件的情况说明。 下面是正文,写得很密,很整齐。
“各位,一个人要自杀,他会给自己的遗书起一个标题吗?而且是这样一种标题——‘情况说明’。这不是遗书。这是公文。”
程雪看着我。”也许他习惯这样写。他做研究的人,写字喜欢带标题。”
“那他为什么写’情况说明’,不写’我的遗书’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程雪说,”白女士,你问错了人。你应该问他。”
她朝椅子上那个人抬了一下下巴。
“他死了。”
“是。他死了。”
“所以我们不能问他。”
“所以我们不能问他。”程雪重复了一遍。
我们对看了一眼。
我在那一刻确定了一件事,后背起了一层薄薄的东西:程雪知道这张纸是怎么来的。
因为一个真正不知道的人,会问”什么意思”。而她问的是”也许他习惯这样写”——她在给这张纸找一个解释。
一个人给一样东西找解释的时候,说明她早就知道那样东西需要解释。
七
我没有当场说。我做了一件更冷的事:数药瓶。
瓶是空的。我把它倒过来抖了抖,掉出来两粒碎屑——胶囊的碎壳,白的,很小。然后我拿起药瓶看标签:苯巴比妥钠胶囊。每晚一粒。
“邹医生,这个药他一天吃几粒。”
“标签写着一粒。”
“他来了几天。”
“今天是第五天。他是第一天晚上到的。”
“第一天晚上到,第五天早上死,他应该吃了四粒。那瓶子里应该有二十六粒——一整瓶是三十粒。现在瓶子里是空的。”
我把药瓶放回桌上。”他昨天晚上,把二十六粒一起吃下去了。”
“二十六粒苯巴比妥,一次服下。”邹明远说,”这是致死量的四倍以上。”
“那他就死定了。可是各位有没有想过一件事:如果他决定要死,他为什么要把一整瓶都吃完?他只要吃十粒就够了。剩下的十六粒,他为什么要吃?”
门边没有人说话。窗外的雪打在窗户上,发出一种很轻的、沙沙的声音。
“因为,”我说,”他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。因为他不是一粒一粒数的。他是把胶囊咬开,把里面的药粉倒进酒里。”
“一整瓶的药粉。”
我看着那半杯酒。”酒还剩半杯。他喝了一半就倒下了。”
“他本来打算喝完的。”
八
程雪的脸终于变了一点——很轻微,只是眼睛眨了一下。
我看见了。
“程律师,你是律师,你最清楚一个问题。如果一个人把一整瓶药粉倒进酒里——“我走到桌边拿起那个药瓶举起来,”那么这瓶药,就不可能是他自己倒的。”
“为什么。”
“因为这瓶药是胶囊。胶囊是密封的,要倒出药粉,必须把胶囊一粒一粒撕开。二十六粒,撕开,倒进酒里,搅拌。这个过程至少要五分钟,而且会弄得到处都是药粉。”
我低下头看桌面。”桌上没有药粉,一点都没有。”
“程律师,你告诉我——一个要自杀的人,把二十六粒胶囊全部撕开,把药粉倒进酒里,然后把这二十六粒的空壳怎么办?他把空壳装回瓶子里了。”
我把瓶子举高。”瓶子里有两粒碎壳。如果他撕了二十六粒,瓶子里应该有二十六粒碎壳。现在只有两粒。”
“所以这些胶囊不是他撕的。是别人撕的。”
“别人撕开二十六粒,把药粉倒进一个碗里,然后把药粉重新装进一粒胶囊里。”
“他只吃一粒。那一粒,是二十六粒的量。”
我把瓶子放下。”他按自己的习惯,吃了一粒药。”
“他死于自己的习惯。”
九
房间里安静了很久,久到我听见了陆秉文的手指在门框上敲。一下,一下,他在数什么。
然后邹明远开口了:”还有一件事。”
他走到椅子前,看着沈砚的脸。”他的表情。你们看他死的时候,脸是这样的——眼睛闭着,眉头是松的,嘴角是平的。如果一个人吞了一整瓶苯巴比妥,他会痛苦吗?不会。苯巴比妥是中枢抑制药,它会让人先昏睡,然后呼吸变慢,然后死。”
“他死的时候是在睡觉。”
“但是——他死之前有没有醒过?如果他喝下那半杯酒的时候觉得味道不对,他会吐出来。他没有吐。所以那杯酒的味道是对的。酒的味道是对的,药的味道被盖住了。”
他看着那杯酒。”这一杯酒,是他自己倒的。药粉是别人提前放进去的,或者是别人把整瓶药换掉的。总之,他做了他每天都会做的事:他锁门,倒酒,吃药,写日记。”
“他做完了前四件,做到第五件的时候,他死了。”
十
那天下午我没有上楼。我去了餐厅。
我在那面墙前站了很久。墙上有两张纸:何绍棠的,裴守拙的。
第三张还没贴。
而我在那一刻忽然明白了一件事:这面墙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,它是一个日历。每多一张纸,就少一天。
而我要做的事,是在这面墙被贴满之前,搞清楚一件事:这栋房子里的人,到底是在被谁按着顺序杀的。
那天下午我去看了沈砚的房间。
门开着,屋里很冷。沈砚还坐在椅子上——没有人动他。
我站在那里,然后开始看这个房间,一样一样地看。
桌子:台灯,那杯酒,那个空药瓶,那张纸。书架:几本书,《犯罪心理学》《审讯技术》《虚假供述研究》。床边:一只行李箱,开着,里面的衣服叠得很整齐。抽屉:第一个抽屉是笔、纸、一副老花镜;第二个抽屉是药;第三个抽屉,锁着。
我站在第三个抽屉前。
锁着。
我把那把椅子推开一点,拿起桌上的裁纸刀撬抽屉。锁很旧,我撬了三次,抽屉开了。
抽屉里有两样东西:一本笔记本,一叠信。
我先拿笔记本。那是一本日记,很厚,皮面,用一根布条捆着。我把布条解开,翻开第一页。
第一页上写着:二〇〇四年一月。第一日。
我翻到第二页。
“今天,我见到了一个男孩。” “他十六岁。他一直低着头。” “他的母亲在走廊上哭。”
我站在那里。这是那桩案子的日记。
我往下翻。
一月五日。”我用了三个小时。他没有说。” 一月八日。”我提到他母亲。他抬起头。” 一月九日。”他看了我一眼。” 一月十一日。”我在他的杯子里加了水。他喝了。”
我的手停住了。
“我在他的杯子里加了水。”
加的是什么水?
我往下翻。
一月十四日。”今天他哭了。他说:是我干的。” “我说:你再说一遍。他又说了一遍。” “我说:你再说第三遍。” “他说了第三遍。” “他的手在抖。”
我翻到最后。
二月二十日。
“他死了。” “上吊的。” “我会写一篇论文。”
我站在那里,低下头。
他会写一篇论文。
我把日记合上。
我在那一刻手心里全是汗——不是因为他做的事,是因为我认识这种写法。我在自己的本子上也是这么写的:先写日期,再写事实,最后写一句冷的结论。而一句”我会写一篇论文”,比任何一句自我辩解都可怕,因为它说明这个人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并且已经把这件事算成了一件可以产出的东西。
我认识这种写法,是因为我也会这么写。
十一
那叠信我翻开了。信没有寄出,一共十三封,都是沈砚写给一个人的。
收信人是:那个男孩的母亲。
我抽出一封。
“阿姨:
我是沈砚。我知道您不会看这封信。您已经拒收了我寄的十四封。
这十五封,我也不指望您看。我只是想告诉您一件事。
那十一次谈话里,有三次我说的不是真话。
第一次,我说:’你只要说,你就可以回家。’
第二次,我说:’你母亲在外面等。她很想你。’
第三次,我说:’你说了以后,我就帮你。’
我没有帮他。我帮的是我自己。”
我把信放下,打开下一封。
“阿姨:
我今天在电视上看见您了。您在那个节目里说,您还在等一个道歉。
我看了三遍。
我不知道怎么道歉。我是一个很会说话的人,我可以用十种方式说’对不起’。没有一种是您要的。”
我的手在抖。我把信放下,打开第十三封。
“阿姨:
这一封写完,我就寄出去。我知道您不会回。
我只想告诉您一件事。
那孩子最后说的那句话,不是’是我干的’。
他说的是:’叔叔,我想回家。’
我听懂了。
我还是让他说了那三遍。”
我站在那里,很久。
然后我做了一件事:我把十三封信按原来的顺序叠回去,捆好,放回抽屉,把抽屉推回去。
我没有拿走。
我不能拿走。
因为它们不是我的证据,是他的证据——一个人花了二十年,才终于把这句话写到纸上。
而这句话现在被锁在一个死人的抽屉里,只有我一个人读过。
十二
那天下午四点,我坐在沈砚的房间里,看着那个坐在椅子上的人。
“他的手在抖。”
我想起那本日记。一个十六岁的男孩,手在抖。他说的不是真的。沈砚知道,他还是让他说了三遍。
我低下头。
这不是一个恶人。这是一个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恶人。
这更可怕。
因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,可以被原谅;而知道自己做什么的人,只配被理解。
——而理解,是最危险的一种原谅。
我在那一刻明白了一件事:我这几天一直在做的事,就是把每一个人”理解”一遍。何绍棠的多疑,裴伯的等待,沈砚的忏悔。
而理解他们,是最好的让我自己能继续看着他们死的方式。
我不是在查案。我是在给他们写小传。
我站起来,走出房间。
十三
那天傍晚,程雪来找我。
“我看见了。沈砚的抽屉,你撬过了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去看的。”
“刚刚。那本日记,你看了。”
“看了。”
“你看了什么。”
“看了很多。”
“比如。”
“比如他在日记里写:’我不再是我自己了。’还有——他写:’我知道,有一天,有人会让我把这句话,说三遍。’”
我站在那里,说不出话。
他知道。他知道自己会怎么死。他早就知道。
我闭上眼。
这就是为什么,他死的时候,脸是平的吗。
不,他死的时候没有笑。他的脸是平的,是一种”终于”的平。
他在等。等有人来,让他把自己说过的话说三遍。
程雪看着我。”白女士,我有一件事想告诉你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那封信,是七月九日写的。”
“哪一封。”
“第十三封。因为信封上有邮戳,七月九日。”
我站在那里。七月九日。现在是十月。
三个月。
三个月里,那封信一直没有寄出去。
为什么没有寄?因为写它的人死了。
不,不是。写它的人还活着——直到昨天夜里。
那封没寄出去的信,还在他的抽屉里。
我低下头。那封没寄出去的信,是别人写的。
“程律师,你怎么知道那封信是别人写的。”
“因为那封信是打印的。整封信全是打印的,没有签名,没有手写。我看了十三封信,十二封手写,只有第十三封是打印的。”
我站在那里。
那封信不是沈砚写的。是别人写的。
那个人知道沈砚写信的事,替沈砚写了最后一封。
我在那一刻脑子里”啪”的一声响——那个人写第十三封,有两个作用:一是让所有人都相信沈砚”知道错了”,二是让所有人相信沈砚是自杀的。
而一个能让所有人相信”他是自杀”的人,就是那个要他死的人。
十四
那天晚上我坐在房间里,把这件事想了很久。
有人替沈砚写了第十三封信。那封信在抽屉里。那个人想让所有人相信,沈砚是自杀的。所以那个人是凶手。
谁替沈砚写了那封信?
那封信里写了很多细节:”我今天在电视上看见您了。您在那个节目里说,您还在等一个道歉。”
那个电视节目,是电视台的节目。谁看那个节目?
那个女人——那个男孩的母亲——上过电视。她还活着。
程雪知道那个节目。程雪知道那个女人上过电视。而程雪,是律师。
可是这不可能是程雪。程雪为什么要替沈砚写一封信?
因为程雪要让人相信,沈砚是自杀的。
这就是了。程雪替沈砚写了第十三封信,然后她杀了他,然后那封信会被人看见,然后所有人都会说:”他是自杀的。”
这就是程雪的手法——伪造动机。
那天夜里我下楼,站在沈砚的房门口。门开着,屋里没有人。
我走进去,站在那个空椅子旁边。椅子还是那把椅子,人已经被抬走了。
我蹲下去,看见地板上有一粒很小的白色的东西。我伸手把它捡起来。
那是一粒胶囊的碎壳。很小,大概两毫米。
我把它放在手心里看。
它本来应该在那只瓶子里。
我把它放进衣袋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。我只是觉得,我应该留着它。
十五
那天夜里我在阁楼上,把这一段写下来。
沈砚是怎么死的。
一,程雪知道他的习惯。 二,她知道他每天晚上十一点会喝一杯酒、吃一粒药。 三,她知道他的门是锁着的。 四,她知道他抽屉里那十二封信。 五,她替沈砚写了第十三封。 六,她把药瓶从床头移到了桌上。 七,那一粒胶囊,是二十六粒的量。 八,他按习惯,吃了一粒。 九,他倒了酒,坐下,翻开日记,写了一行字。 十,他死了。
我把笔放下。
沈砚,死于自己的仪式。
而我在写下这一行的时候,忽然想到了一件让我发冷的事:程雪没有进过那间屋子。
她不需要进去。她只需要知道,他每天晚上十一点,会在那间屋子里做同一件事。
这不是谋杀。这是把一个仪式,变成了一场处决。
而我还想到了更深的一层:如果凶手可以这样杀人,那么我们每一个人,都可能已经被人写好了”处决方式”。
何绍棠的多疑,裴伯的巡夜,沈砚的仪式。
我的呢?
十六
第五天下午,我在餐厅的墙上看见了第三张纸。
沈砚的档案。
(内容见后文【档案·沈砚】。)
我读完了,站在那里。
“该案嫌疑人:男,十六岁,姓程。”
我的心跳了一下。姓程。
程雪。程雪那个被推罪的妹妹,叫程雨。
这不是同一个人。
可是一个姓程。
我站起来。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巧合。
可是,如果这是巧合,那么程雪杀沈砚就不是为了当年的案子;如果这不是巧合,那么程雪杀沈砚,是为了她那一家人。
这不是巧合。程雪杀了那个男孩的导师。那个男孩姓程,而程雪的妹妹姓程。
——那个男孩,就是程家的儿子。
她杀沈砚,不是为了她自己。
这就解释了,为什么她在餐桌上说”他死了”的时候,眼睛是垂着的。
十七
那天傍晚我在走廊里碰见程雪。她站在窗边。
“程律师。”
“白女士。”
“我看见那张纸了。”
“我也看见了。”
“那个男孩,”我说,”姓程。”
她看着我。”你猜到了。”
“我猜到了。”
程雪沉默了一会儿。”他是我弟弟。”
“程雨是我妹妹。”
“我妹妹推了那个人。”她说,”那个人姓李,他是我妹妹的男朋友。”
“他没有死。”
“没有死。他摔了个跟头,住了半个月院。”
我站在那里。”那你妹妹——“
“我妹妹后来死了。自杀。”
我想起档案上那句话:”程雨于二〇二三年于家中自杀。”
“程律师,你妹妹,是自杀的吗。”
她看了我很久,然后说了一句话:”不是。”
“是她丈夫。”
十八
那天傍晚我听到了一件我没想到的事。
“我妹妹的丈夫姓周,他叫周立。周立挣的钱是从一个女人身上来的,那个女人姓林,开了一家养老院,我妹妹的丈夫帮她管钱。后来事情败露了,我妹妹的丈夫让她去死,让她说,是她一个人做的。”
“她说了。她自杀了。”
“你为什么不为她伸冤。”
“我伸了。我打了一年半官司。输了。”
“为什么输。”
“因为我的对手是一个很懂法律的人。”
“谁。”
“沈砚的学生。那个学生在法庭上说,我妹妹是畏罪自杀。证据是我妹妹留下的遗书。”
“那份遗书是伪造的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。”
“因为她是我妹妹。她不写’对不起’。她只会写’我错了’。”
我看着她。她的眼睛是干的。
“程律师,你现在要杀人,是为了你妹妹吗。”
“不是。”
“那是为了什么。”
“为了我自己。”她说,”我妹妹死后,我一直在想一件事:如果当年我没有把罪名推给我弟弟,我弟弟就不会去坐牢;如果我弟弟不去坐牢,他就不会在牢里生病;如果他不在牢里生病,他就会活着;如果他活着,他就不会看着我妹妹被人害死。”
“我在想,我妹妹的死,是我害的。”
我站在那里。
这是我在这个房子里第一次听见有人说”是我害的”。
而且她说的是一句真话。
因为如果不是她当年推罪,她弟弟不会进监狱;如果不是她弟弟进了监狱,那个男孩的母亲就不会在电视上等一个道歉;如果不是那些事,沈砚的第十三封信就不会被写出来;如果不是那些信,程雪今天就不会站在这里,用二十六粒药杀一个人。
而这一切的起点,是她自己。
我在那一刻明白了这栋房子里最恶毒的设计:灰先生不是随便选了七个人。他选的是七个能互相拼起来的人。
而这七个人拼到最后,会拼出一样东西。
那样东西是什么,我还不知道。
十九
那天夜里我坐在房间里,看着窗外。
外面在下雪。窗台上已经积了很厚一层。
我想的是”死法”这件事。
何绍棠死于多疑:他要门锁死,要香点好,结果那支香是他自己的。
裴伯死于巡夜:他每天两点四点要出去走一遍,结果那一夜他走了出去,就没有再回来。
沈砚死于仪式:他每晚上床前要喝一杯酒,写一行字,吃一粒药,结果那一粒药是二十六粒的量。
三条命,同一个手法:凶手不逼他们做一件事,凶手让他们”照常”做一件事。
而我在那一刻头皮发麻,因为我想到:我也有一个照常。
我每天醒来第一件事是摸录音笔。我每天晚上最后一件事是按下那个红色的按钮。
如果有一天,有人把那个按钮换掉呢?
不是换掉录音笔,是换掉它旁边的东西——比如,那支笔旁边的水杯,那本笔记本,那盏台灯。
我在这栋房子里,每天都用同一张桌子。
我在那一刻做了一个决定:从明天开始,每天晚上,我要把桌上所有的东西,换一个位置。
而我不知道,这个决定后来救了我一次,也让我错过了一件事。
二十
第五天夜里,我下楼的时候,看见陆秉文站在门厅里。
“白女士。”
“陆先生。”
“你白天在沈砚的房间里待了很久。”
“你看见了。”
“门开着。你撬了抽屉。”
“那你也看见了。”
“看见了。”陆秉文说,”我还看见了另一样东西。”
“什么。”
“那扇窗。”他说,”沈砚的窗,是从里面关着的,窗栓插着,窗台的灰是完整的。”
“这我知道。”
“可是窗锁是坏的。”陆秉文说。
我站在那里。”什么?”
“窗锁是坏的。窗栓能插上,可是插上之后,只要从外面推一下,它可以弹开。”
我站在那里,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往上走。
“你确定。”
“我确定。我试了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试的。”
“刚才。”陆秉文说,”我把那把锁推了一下,它弹开了。我又把它推回去,插上了窗栓。”
我站在那里,很久没有说话。
“陆先生,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个。”
“因为我想知道一件事:”他说,”这栋房子里,有几个人知道那扇窗是坏的。”
我看着他。
我在那一刻明白了一件事:这个人在做一件事,比我们所有人在做的事情都更接近真相——他在找”谁知道什么”。
因为我们所有人都在问”谁做了什么”,而他问的是”谁知道什么”。
前者是猜凶手,后者是算凶手。
而这栋房子里,能算出来的凶手,比猜出来的凶手可怕得多。
二十一
那天夜里十一点,我去了沈砚的房间。
我站在窗前,看着那扇窗。
陆秉文说,窗锁是坏的。
我伸手,把窗栓插上。
然后我在窗外的那一侧,轻轻推了一下。
窗栓弹开了。
我站在窗前,很久没有动。
因为我在那一刻想到了一件事:如果窗锁是坏的,那么这间屋子从第一天起就是一间”没有锁”的屋子。
而沈砚在这间屋子里住了四天。
四天里,他没有发现那扇窗是坏的。
一个每天晚上要检查门锁的人,没有发现自己房间的窗锁是坏的。
这说明什么?
说明他从来不检查窗。
他只检查门。
而一个人只检查门、不检查窗,是因为他脑子里有一件事:他会想”谁会进来”,不会想”谁会出去”。
——或者,因为他从来不需要从窗户出去。
我站在那里,很久。
然后我做了一件事:我把窗栓重新插上,把窗推严,退后一步,看它。
我在那一刻第一次很清楚地对这栋房子生出了一点别的感情——不是恐惧,是一种敌意。
像看着一个对你笑的人,你知道他笑的时候在想什么。
二十二
第五天深夜,我又下了一趟楼。
我要去看一样东西:那九封信。
不是沈砚的信——是裴伯铁皮箱里那九封信。
我撬开锁,把那一叠信拿出来,一封一封地摆在桌上。
九封,一模一样:“八份,已按图分别置入。裴。”
我数了三遍。
九封。
八份纸,写了九封信。
多出来的那一封,是给谁的。
我坐在那把椅子上,看着那九封信。
然后我做了一件事:我把它们翻过来,看背面。
第一封的背面是空的。
第二封的背面是空的。
……
第九封的背面,有一行很淡的铅笔字。
“第九封是给我自己的。如果我没有回来,请把这封交给我儿子。”
“他叫裴安。在长春。”
“告诉他,他父亲不是一个好人,但他父亲最后一件事,是想做一个好人。”
我坐在那里,很长时间没有动。
“他父亲最后一件事,是想做一个好人。”
而这一行字,是他在死前一个月写下的。
写完这一个月的第九天,他倒在雪地里。
我在那一刻,第一次在这栋房子里,坐在一张桌子前,手足无措。
因为我不知道该把这封信怎么办。
交给裴安?我不认识裴安。
不交?那这封信就会和我一起,烂在这栋房子里。
我最后做了一件事:我把它放回那一叠信的最下面,然后把整个铁皮箱推回原处。
我什么都没做。
而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,那天夜里我为什么什么都没做。
我只记得,我的手是抖的。
二十三
第五天下午,我去看了一眼沈砚的书架。
书架上有三本书。我抽出第一本——《审讯技术》,书很旧,扉页上有字:”赠沈砚同学。二〇〇一年春,师。”
我把书放回去,抽出第二本——《犯罪心理学》,扉页上也有字:”给未来的同行。”
第三本很薄,封面上印着:《虚假供述的心理机制》。我翻开扉页。
扉页上是空白的。
没有题字。
我看着那一页,很久,然后把书合上放回原处。
这三本书是他的一辈子。第一本是老师给的,第二本是朋友给的,第三本是他自己写的。
而这三本书,没有一本是写给死人的。
二十四
那天傍晚我去餐厅。餐厅里有四个人:程雪,陆秉文,周晚,邹明远。
我数了数餐具——五副。
我坐下来,看着这四个人。这栋房子里还剩五个人,加上阿桑,六个。
而我在坐下的时候,想起了沈砚昨天在餐桌上说的那句话:”我要先听坏的,还是先听更坏的。”
他那时候就知道。他知道自己会死。
而他还在教书。他在提醒所有人。
这个人的恶,是体面的恶;而他的善,也是体面的善。
我在那一刻忽然想:如果我是他,我会不会也一样。我会不会在明知道自己要死的前一晚,还在饭桌上给一群陌生人上一堂关于证据的课。
我想了想。
会的。因为那是我们这种人唯一会做的事。
二十五
第五天夜里,我在走廊上碰见了程雪。她穿着睡衣。
“程律师,你还没睡。”
“睡不着。”
“为什么。”
“因为今天晚上,有人会死。”
“你知道?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。”
“因为沈砚昨天晚上话太多了。”程雪说,”一个人话太多,说明他在交代。”
“交代什么。”
“交代他自己。”
她站在走廊的灯下,脸很白。
“程律师,如果今天晚上,你要动手——“
“我会动手。”她说。
“那你现在跟我说这句话,是为了什么。”
“为了让你知道。”
“知道什么。”
“知道我不是好人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知道就好。”
她走了。我站在走廊里,看着她的背影,很久。
她刚才那句话,不是威慑,是通知。
一个人向你通知她要杀人,只有两种可能:她信任你,或者她不需要防你。
而这两种可能,都会让听的人死得更快。
二十六
第五天夜里两点,我坐在房间里,听见了走廊里的脚步声。
我数着:一次,两次。
那是程雪。
我没有出门,只是坐着,听着脚步声从走廊这头走到那头。
然后我听见了一声很轻的响,是门关上的声音。
我坐了很久。
二十七
第五天夜里三点,我下了楼,经过三楼沈砚的门口。
门是关着的。我把手放在门上,门是凉的。
我站在那里很久,然后做了一件事:敲了敲门。
没有人应。我又敲了一次。
没有人应。
我把额头贴在门上,闭上眼。
我在心里说了一句话。
“沈老师。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死。可是如果你死了,我会记住你是怎么死的。”
我睁开眼,转过身,下楼了。
我在楼梯上想了一件事,这件事我到现在还记得:我刚才敲门的时候,其实已经知道里面没有人应。
我不是在确认他死没死。
我是在给自己留一个”我敲过门”的动作。
因为如果明天早上他真的死了,我可以说:我敲过门。
这栋房子里,每个人都在攒这种动作。
何绍棠检查门锁,裴伯出门巡夜,程雪验毒试纸,陆秉文数脚印,沈砚喝那杯酒。
而我攒的是敲门。
二十八
第六天早上我下楼,沈砚死了。
我站在餐厅门口,看着桌上的空位。
我想起昨天晚上我把额头贴在沈砚门上的时候,我就知道,他不会来吃早饭。
我知道,可是我什么都没做。
我坐下来,开始吃早饭。
我在那一刻很仔细地想了一下:我为什么还能吃得下去。
答案很简单:因为我饿。
而一个人在饿的时候还能想到”我为什么还能吃得下”,说明他还活着,还清醒,还在给自己打分。
我在那一刻给自己打了一个分。
那个分很低。
(单元三完)
【档案·沈砚】
沈砚,男,一九八一年生,北京人。
一九九八年至二〇〇四年,就读于某大学心理学系。二〇〇七年获博士学位。
二〇〇四年一月,受某市公安局委托,对”一月十七日四人被杀案”犯罪嫌疑人(男,时年十六岁,姓程)进行心理评估。
共进行谈话十一次。第十一次谈话中,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供述。
沈砚于评估报告中认定:嫌疑人供述稳定、情绪反应与案情匹配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该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。次年冬,于服刑期间自缢身亡。
二〇〇五年,沈砚发表《论虚假供述的心理机制》,获某学术奖。
二〇〇五年至二〇二四年,沈砚以”心理评估专家”身份,参与各类刑事案件评估一百零九次。其中,经其评估后作出有罪供述者共四十一人。
该四十一人中,后经再审改判无罪者:三人。
二〇二五年十月,沈砚受”灰先生”邀请,赴霜见庄。
其随身携带物品中,有:
一、日记一本(记有二〇〇四年一月一日至二月二十日之记录)。
二、信件十二封(均未寄出,收信人为该案嫌疑人之母)。
三、打印件一份(标题为”关于二〇〇四年案件的情况说明”,内容为沈砚手迹)。
【案卷·四】
长白山北麓”霜见庄事件”专案组 · 尸体检验报告(节录)
卷宗编号: 霜见庄-011 检验对象: 死者三,男性,四十四岁,据现场遗留证件记载姓名沈砚 检验时间: 次年三月十四日
一、尸表检验
死者坐于书房椅上,面朝书桌,衣着整齐,袖口卷起。双手置于扶手与膝上。面部肌肉松弛,口角平直,无痛苦表情。结膜、甲床可见散在出血点。口唇紫绀。
二、死亡原因
心血中检出苯巴比妥,浓度 118 mg/L。胃内容物中检出大量苯巴比妥粉末及红酒成分。
判断为苯巴比妥急性中毒,中枢神经系统及呼吸中枢抑制死亡。
三、死亡时间
依据尸僵进展程度、胃内容物消化状态,推定死亡时间为第四日 23:00—24:00 之间。
四、关键物证
- 酒杯。 水晶杯一只,内有红酒约 40 毫升。酒液中检出苯巴比妥,浓度极高,估算溶解药粉约 2.5 克。
- 药瓶。 苯巴比妥钠胶囊瓶一只,空。瓶底残留胶囊碎壳两片。标签标注:三十粒装,每晚一粒。
- 遗书。 一张信笺,手写,标题为”关于二〇〇四年案件的情况说明”。经笔迹鉴定,确为死者本人笔迹。
- 钥匙。 房门钥匙一把,位于死者右侧裤袋内。房门锁具完好,自外无法在未使用钥匙情况下锁闭。
- 信笺第十三封。 死者抽屉内检出打印件一份,无手写签名,收信人栏与该抽屉内其余十二封信一致。
五、意见
- 现场门窗完好,钥匙在死者袋内,遗书为本人笔迹,表面上完全符合自杀特征。
- 但存在两处异常:
- 一、酒中药粉量为 2.5 克,相当于二十六粒胶囊的内容物。而瓶中残留碎壳仅两片。
- 二、若死者自行撕开二十六粒胶囊,桌面及手部应残留大量药粉,现场未检出。
- 故推断:药粉系他人预先从二十六粒胶囊中取出,合并后重新装入一枚胶囊内。 死者按日常习惯服用该枚胶囊,或该枚胶囊内容物被倒入其酒杯。
六、关于第十三封信
第十三封信为打印件,与其余十二封(手写)材质、书写方式均不一致。
经笔迹检验,该打印件内文字,不属死者之用语习惯。
其中”您在那个节目里说,您还在等一个道歉”一句,涉及某电视台二〇二四年十一月播出的访谈节目。该节目播出时,死者正处于本案前夕之行程中,未见收视记录。
附注(顾宁手写):那封信不是他写的。 写那封信的人,看过那个节目。 写那封信的人,想让所有人相信,他死前悔过了。 一个人在悔过的时候,不会用打印体。 他会用手写,写得歪歪扭扭,写到纸都皱了。 这封信太干净了。 干净得像一份给别人看的东西。
附注(韩铮手写):我在第三具尸体上花了整整一天。 因为前三具尸体连起来,是一个句子的前三个字。 有人先杀了一个人。 然后杀了杀他的人。 然后杀了杀那个人的那个人。 我当时想:这是不是一种病。 后来我知道不是。 这是一条队列。
(单元三完)